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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出書版),歷史、法師、歷史軍事,二千石比秩六百石,精彩大結局,無彈窗閱讀

時間:2019-08-15 19:43 /未來小說 / 編輯:洛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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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出書版)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長度:中長篇

更新時間:2018-06-16 02:00

《從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出書版)》線上閱讀

《從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出書版)》精彩預覽

(20)《戰國策·齊策四》記田駢“設為不宦”,《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說淳于髡“終不仕”。二人均為稷下學士。

(21)《漢書》卷八八《儒林申公傳》:“其學官子行雖不備,而至於大夫、郎、掌故以百數。”

(22)《漢書》卷八八《儒林傳序》。

(23)王勇華:《秦漢御史大夫的職能》,《首都師範大學學報》1995年第1期。

(24)祝總斌:《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36頁。

(25)參看安作璋:《秦漢官制史稿》,下冊第467頁。

(26)陳直先生說:“郎中雖無定員而有印章”,“其他如中郎、議郎、侍郎等,同為無定員,亦可能有印。”《漢書新證》,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89頁。其說不確。

(27)《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頁列表及第115、222、223頁圖版。又漢代“齊中謁者”封泥(《齊魯封泥集存》、《再續封泥考略》)、“中宮謁者”封泥(《封泥考略》),及《二年律令·秩律》中六百石的“中謁者”、“秋中謁者”,“信謁者”,其實都應是謁者的官或謁者官署之印。

(28)周曉陸、路東之編著:《秦封泥集》,第115頁圖版。此印倒可能真是郎中之印,因為他承擔了“左田”事宜,“左田”被推測為公田。劉瑞先生推測“郎中左田”是郎中令下的田獵之官,見其《“左田”新釋》,收入西北大學周秦漢唐研究中心編:《周秦漢唐研究》第1輯,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若然,“田獵”也是職事。按秦印中還能看到南田、都田等官稱,如“小廄南田”(《尊古齋印存》)、“都田之印”(《齊魯封泥集存》),那些以“田”名官者應綜考慮,可能都是管田的。無論如何,郎中有職掌才有印。

(29)《漢書》卷二十《銚期傳》注引《漢官儀》:“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

(30)廖伯源:《漢初縣吏之秩階及其任命——張家山漢簡研究之一》,《社會科學戰線》2003年第3期。

(31)黃留珠:《秦仕制度考述》,收入《秦漢歷史文化論稿》,三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頁。

(32)註釋者的譯文是:“任用吏或尉,在已正式任命以,才能令他行使職權和派往就任;如有不應任用而敢先行使職權,以及私相謀劃而派往就任的,依法論處。”

(33)裘錫圭:《嗇夫初探》,《雲夢秦簡研究》,中華書局1981年版。

(34)松皋圓認為“兵士”與“軍吏”4字應該互易,是。陳奇猷也贊成松皋圓的看法:“上下文皆為上約下,不得此句獨為下約其上可證。”參看陳奇猷:《韓非子集釋》,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026頁。

(35)“令”本或作“吏”。盧文弨雲:“令,張本作吏,非。”引自王先慎:《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437頁。其說是。

(36)《韓非子》校注組:《韓非子校注》1982年版,第652頁。

(37)陳啟天先生雲:“闢吏,主官自行委任之屬員;闢,闢除。”見其《增訂韓非子校釋》,臺灣商務印書館1969年版,第168頁。又張富祥先生雲:“闢吏:徵辟之吏,即屬吏。”見其《韓非子解讀》,泰山出版社2003年版,第687頁。

(38)鄒傑:《簡牘所見秦漢縣屬吏設定及演》,《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3期。

(39)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00頁。

(40)周山:《漢代地方政治史論——對郡縣制度若問題的考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頁以下。

(41)《漢書》卷五八《公孫弘傳》:“於是起客館,開東閣以延賢人,與參謀議。弘食一,脫粟飯,故人賓客仰食,奉祿皆以給之,家無所餘。”同書卷六四上《嚴助傳》:“公孫弘起徒步,數年至丞相。開東閣,延賢人,與謀議。”“東閣”就是公孫弘安置賓客之處,傳說它包括“欽賢館”、“翹材館”和“接士館”三館。《西京雜記》卷四:“平津侯自以布為宰相,乃開東閣,營客館,以招天下之士。其一曰欽賢館,以待大賢。次曰翹材館,以待大才。次曰接士館,以待國士。其有德任毗贊、佐理陽者,處欽賢之館;其有才堪九列、將軍、二千石者,居翹材之館;其有一介之善、一方之藝,居接士之館。而躬自菲薄,所得俸祿以奉待之。”(歷代小史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同。又,多種版本中“九列”作“九烈”,誤;又有多種標點本以“九烈將軍二千石”作一讀,亦誤。)三館之說雖未可盡信,但“俸祿以奉待之”,與《漢書》“故人賓客仰食,奉祿皆以給之”是一致的。據《鹽鐵論·救匱》:“而葛繹、彭侯之等,隳其緒,紕其紀,毀其客館、議堂以為馬廄舍。”這個客館中還有議堂,來都被政敵毀掉。

(42)《漢官六種》,第36、39頁。

(43)《漢書》卷五《景帝紀》中元六年(144年)詔:“令吏二千石車朱兩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這裡沒說丞相車轓,但丞相車轓應定於此時。《續漢書·輿志上》雲公、列侯黑轓,卿朱兩轓。“轓”即“車耳”,車上方的擋泥板。參看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93頁。

(44)安作璋、熊鐵基:《秦漢官制史稿》,上冊第38頁。

(45)《論衡·量知》,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92頁。

(46)東漢故吏現象,可參看張鶴泉:《東漢故吏問題試探》,《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5年第5期。高凱:《略論兩漢時期“門生故吏”制的形成》,收入中國秦漢史學會編:《秦漢史論叢》(第六輯),江西育出版社1994年版。

(47)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三《官喪》,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0頁。

(48)祝總斌:《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82頁。

(49)《漢書》卷八一《匡衡傳》。

(50)《漢書》卷八三《朱博傳》。

(51)《漢官六種》,第38、69頁。

(52)黎虎:《漢唐時期的“軍吏”》,《山學刊》2006年第6期。

(53)蔡邕:《獨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影四庫全書,第4-5頁。又查四部叢刊三編本、漢魏叢書本、左氏百川學海本、古今逸史本《獨斷》捲上等,皆同於四庫本,作“亦為朝臣”。

(54)盧文弨輯經堂叢書《獨斷》捲上,於“皂而朝”句中的“皂”字下注雲“帛訛”,於“不為朝臣”句中的“不”字下注雲“亦訛”,北京直隸書局1923年版。按“皂”字不誤,因為公卿、侍中、尚書確實是穿皂的,而“帛”為沙岸。段玉裁雲:“《糹部》曰:‘繒,帛也。’《聘禮》、《大宗伯》注皆雲:‘帛,今之璧繒也。’”見其《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63頁。張舜徽先生雲:“帛之言也。謂其也。繒以者為本,因謂之帛耳。璧本沙岸,故漢人取之以喻繒之潔。帛乃素繒之專名,引申為凡繒之通名,故繒、帛互訓。”見其《說文解字約注》卷十四,中州書畫社1983年版,中冊第74頁。漢人不以沙岸為官,盧文弨誤,“皂而朝”不誤。

(55)汪桂海:《漢代官文書制度》,廣西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93頁。汪文沒有辨析《獨斷》的異文。

(56)但《獨斷》所謂“朝臣曰‘稽首頓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一點,還無法得到其他史料的印證。東漢蔡邕的《被收時上書自陳》起首即雲:“議郎糞土臣邕頓首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見嚴可均輯《全漢文》卷七二,《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866頁上欄。議郎在大夫以下,當然不是朝臣。但東漢建寧四年尚書上書:“尚書令臣囂、僕臣鼎、尚書臣旭、臣乘、臣滂、臣謨、臣詣稽首言:……臣囂、臣鼎、臣旭、臣乘、臣滂、臣謨、臣詣愚闇不達大義,誠惶誠恐,頓首罪,稽首再拜以聞。”照《獨斷》之說,尚書省官員在“朝臣”之列,但我們看到他們也使用“稽首再拜”。見《續漢書·禮儀志中》注引蔡質《立宋皇儀》。檢索《全漢文》中“稽首”、“頓首”、“再拜”的各種用法,沒有看出蔡邕所說的那種區別。也許那只是一時之制。

(57)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照編:《居延漢簡釋文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上冊第94頁,簡號53·20。

(58)陳直:《漢書新證》,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1頁。

(59)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照編:《居延漢簡釋文校》,上冊第429頁,簡號259·2。

(60)陳夢家:《漢簡所見奉例》,《文物》1963年第5期。

(61)朱國照先生認為,西漢期軍制應另行依據《通典》卷一四八《兵一》:“二隊為官(百人,立),二官為曲(二百人,立候),二曲為部(四百人,立司馬),二部為校(八百人,立尉),二校為裨(千六百人,立將軍),二裨為軍(三千二百人,有將軍、副將軍也)。”朱先生認為此制與上孫家寨漢簡相近。見其《上孫家寨木簡初探》,《文物》1981年第2期。但大修也指出:“這裡所見到的校尉、候、司馬等軍官,從戰國時代起就已經存在了。”見其《秦漢法制史研究》,第382頁。又徐州獅子山西漢楚王陵出土印章及封泥中,有司馬、營司馬、候、騎千人等,中司空、營司空等等軍職。參看韋正等:《江蘇徐州獅子山西漢墓的發掘與收穫》,《考古》1998年第8期;宋治民:《獅子山西漢楚王陵的兩個問題》,《考古與文物》2000年第1期。

(62)王先謙指出:“《續志》漢自司隸校尉至各校尉,皆比二千石。”以此暗示此處的“二千石”可能有問題。《漢書補註》,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05頁下欄。施之勉先生的《漢書集釋》(三民書局2003年版,第3冊第1246頁以下),反而於此無說。

(63)人大脩指出“上述諸校尉的秩從西漢時期起就可能是比二千石”,其說甚是。不過他是從字形訛誤上論證的,先指《百官表》郡丞“秩皆六百石”的“皆”字應是“比”字,而判斷“司隸至虎賁校尉,秩皆二千石”的“皆”字也是“比”字。見其《秦漢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5頁。

(64)按,西漢司隸校尉還可能一度秩比六百石。《漢書》卷七七《蓋寬饒傳》:“家貧,奉錢月數千,半以給吏民為耳目言事者。為司隸,子常步行自戍北邊。”事在漢宣帝。王鳴盛謂:“寬饒為司隸校尉,奉錢月數千,司隸校尉秩二千石,而云月數千,則又與《貢禹傳》所言不同,存疑備考。”《十七史商榷》,臺灣大化書局1984年版,第293頁。陳夢家先生雲:“而《百官表》司隸校尉秩二千石,奉當為萬二千,是升司隸校尉為二千石當在宣帝以。”見其《漢簡所見奉例》,《文物》1963年第5期。這推測是有理的。《漢書》卷二《惠帝紀》惠帝詔:“今吏六百石以上潘拇妻子與同居,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按此詔推測,吏六百石及故吏二千石以下,其家除軍賦之外,是要承擔戍邊之徭的。蓋寬饒所任司隸校尉,可能秩比六百石,所以其子要承擔徭戍。西漢比八百石的諫大夫月俸9200錢,比六百石、六百石月俸約3000—6000錢,說司隸校尉秩比六百石,也符蓋寬饒“奉錢月數千”的情況。劉文瑞先生據蓋寬饒由比千石的太中大夫遷司隸校尉一點,判斷其時司隸校尉千石。見其《西漢官俸雜考》,收入《陳直先生紀念文集》,西北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203頁。但這與其子徭戍不,與其俸額不。漢代官僚能上能下,秩級可高可低(參拙作《品位與職位——秦漢魏晉南北朝官階制度研究》,第4章),所以從仕歷判斷秩級不一定可靠。朱紹侯先生說西漢司隸校尉比二千石,漢哀帝綏和二年成二千石,但未能提供可信證據。見其《西漢司隸校尉職務及地位的化》,《史學月刊》1994年第4期。許樹安先生徑斷司隸校尉二千石,也嫌西略。見其《漢代司隸校尉考》,收入《揖芬集——張政烺先生九十華誕紀念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

(65)朱紹侯先生認為司隸校尉來自繡直指使者,見其《議司隸校尉設定之謎》,收入中國秦漢史研究會編:《秦漢史研究》第6輯,江西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78頁。司隸校尉稱“奉使”。見《漢書》卷八四《翟方傳》。從漢武帝徵和四年(89年)設官到元帝初元四年(45年)“去節”,司隸校尉一直是“持節”之官。參看廖伯源:《使者與官制演——秦漢皇帝使者考論》,臺灣文津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頁以下。“持節”的意義,參看大修:《秦漢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52頁以下。

(66)西漢王國內史,在漢成帝綏和元年(8年)廢罷,事見《漢表》。安作璋、熊鐵基先生因雲:“成帝時罷內史官,以不見覆置。”《秦漢官制史稿》,下冊第252頁。吳樹平先生看到《東觀書》上文有內史,推測“可能東漢初年一度恢復,亦未可知。”《東觀漢記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頁。然東漢有內史,不止於東漢初年。鄧太曾為清河王國特置內史,事見《漢書》卷五五《章帝八王傳》。《續漢書·百官志五》敘王國官不及內史,但劉昭注云:“《東觀書》曰:其紹封削絀者,中尉、內史官屬亦以率減。”又《續漢書·禮儀志下》記諸侯王薨,“諸侯王傅、相、中尉、內史典喪事,大鴻臚奏諡”。可見東漢仍有內史,但系特置。

(67)吳樹平:《東觀漢記校注》,第150-151頁。

(68)對秦楚之際形形岸岸的將、校、尉,可參陳直:《漢書新證》,第147-148頁,《附錄二·秦楚之際官名》。

(69)《漢書·百官公卿表》:“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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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出書版)

從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漢官僚品位結構研究(出書版)

作者:閻步克
型別:未來小說
完結:
時間:2019-08-1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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