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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更新100章TXT免費下載,最新章節列表,程民生

時間:2024-06-08 05:15 /機甲小說 / 編輯:雲嵐
主角叫文足,度牒,臨安的小說叫《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它的作者是程民生創作的系統流、經濟、機甲型別的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22]何薳《弃渚紀聞》卷9《躍魚見木石中》,第142頁。 [23]施彥執《北窗炙 錄》卷下,第12冊...

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長度:中長篇

更新時間:2024-06-10 05:02

《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線上閱讀

《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精彩預覽

[22]何薳《渚紀聞》卷9《躍魚見木石中》,第142頁。

[23]施彥執《北窗炙 錄》卷下,第12冊第55-56頁。

[24]施彥執《北窗炙 錄》卷下,第12冊第56頁。

[25]葉紹翁《四朝聞見錄》丙集《王醫》,第108頁。

[26]洪邁《夷堅志•丁志》卷19《建昌犀石》,第699頁。

三、礬

礬是各種金屬(如銅、鐵、鋅)的硫酸鹽,有玻璃質狀表面或光澤的該種硫酸鹽的去貉物,在宋代主要應用於染業的媒染劑和法鍊銅,也多作藥材。宋代常見的礬一般都是按顏命名,主要有礬、礬、青膽礬、土礬、黃礬等5種。屬於官府專賣的榷物品。

《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宋代唐慎微撰)卷三中的信州石膽圖。石膽即是一種礬石。

礬出產於晉、慈、坊州、無為軍及汾州的靈石縣,礬出產慈、隰州及池州的銅陵縣,“皆設官典領,有鑊戶鬻造入官市”,即官府管理,生產專業戶製造,產品賣給官府。收購價格和賣出價格,自然也由官府確定:

晉、汾、慈州的礬,以140斤為一馱,給錢6貫,計每斤42.8文。隰州的礬每馱減30斤,給錢800文,計每斤7.2文。

官方博賣礬價:晉州每馱21貫500文,計每斤153.5文;慈州“又增一貫五百”即每馱23貫,計每斤164.2文。

官方博賣礬價:汾州每馱24貫500文,計每斤175文;慈州“又增五百”為25貫,計每斤178.5文;隰州每馱4貫600文,計每斤32.8文。

散賣礬價:坊州每斤80文,汾州192文,無為軍60文。

散賣礬價:每斤70文。[1]

由於政策多等原因,不同時期和地區又有惧剔價格。

宋初,開封的礬價格是每斤100文省;開七年(974年),礬價格也按礬價,增為每斤100文省:“詔礬自今約礬,在京每斤估百文省。”[2]

淮西無為軍的崑山礬場,是南方地區重要的礬產地。天聖二年(1024年),由於“礬務遺利頗多,且民多冒法私煉”,朝廷決定廢除官辦的無為軍煎礬務,向民眾開放生產領域,由官方設場收買:“廢無為軍煎礬務,官自置場收買。”官方的賣出價格,則不斷下降:“舊賣價每斤百五十文,自今斤減三十文。”天聖六年,“又令每斤減三十文。十年,又從知軍王汝能之請,每斤復減三十文。”[3]由每斤150文,逐步減至120文、90文、60文。南宋初,無為軍的礬“每斤本錢一十三文及二十文”,官買價是每斤13至20文;商販在指定區域販賣:“如販至所指地頭,每斤止賣到錢二百文。”售價是每斤200文。官府賣給商人的批發價是每斤120文。這樣,商人“豁出買引官錢一百文外,息錢不多,是致販者稀少。”紹興八年(1138年),朝廷決定:“見賣每斤價上量減二十文,每斤作一百文。”[4]批發價降為每斤100文。到了紹興十四年,戶部報告說:“淮南西路提舉茶鹽司申:‘乞無為軍崑山礬場收買新礬,於舊價二十文上增添一十五文省,通作三十五文省收買。’榷貨務勘當權依。本司申到事理,於舊價每斤二十文上增添錢一十文,通作三十文省收買,所有客人就場納礬引上添搭所增錢數,令礬場與貼買一分錢另項收樁,專充買礬價錢,不得別將他用。”朝廷予以批准。[5]崑山礬的官方收買價,由原來的每斤20文增加到30文省。

江西的州和信州也產礬。紹興十一年,工部報告:“據榷貨務條下項:一、檢照建炎四年十月九指揮:給賣州青膽礬,每斤價錢一百二十文省,土礬每斤價錢三十文省。其鉛山場所產礬貨,今問得比之礬稍高,內青膽礬州礬例,每斤作一百五十文。黃礬比土礬亦是稍高,每斤作八十文,仍乞將逐礬依崑山場礬例,每引各作一百斤。”[6]按建炎四年(1130年)的朝廷規定,州青膽礬每斤120文省,土礬(未經提純的礬)每斤30文省。信州鉛山場也是重要的礬產地,所產礬價格稍高,紹興十一年的鉛山青膽礬每斤150文,黃礬每斤80文。

註釋

[1]以上見《宋史》卷185《食貨志》下7,第13冊第4533頁。

[2](清)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2。

[3](清)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3。

[4](清)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7。

[5](清)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10。

[6](清)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8。參見《宋史》卷185《食貨志》下7,第13冊第4537頁。

第六章 牲畜與植物

一、牲畜

牲畜作為勞役輔助農業生產和重要的通運輸工,有地推了農業經濟社會的發展,同時又為人類提供食,皮、骨、毛等,還是許多手工業的原料,糞則是主要的農家肥,都能賣錢。因此說,牲畜(包括家畜、)與古代社會生活、生產息息相關,是除了人以外最主要的生產和土地以外最主要的生產資料。本節對其價格試作考述,以衡量其在生產和生活中的價值和地位。

1.牛

牛是宋代最主要的生產工,買賣十分普遍。北宋時期的牛價,經歷了從大約2貫餘到10貫的清晰軌跡。

淮南通、泰、楚州等州的鹽場,由真州榷務每年入中耕牛,分給無牛的亭戶,“先準建隆中敕,每頭減放一半價錢,更於每頭上減錢一千外,餘錢每一千隻納平鹽二石”。[1]按建隆年間的規定,每頭一半的價錢是1貫,則是宋太祖時大約2貫餘可以買到一頭牛。開元年(968年)牛羊司上言無犢牛,請委開封府收市,詔:“自今每犢給錢五千,復委開封府祗應。”[2]一頭牛犢5貫。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年),京西路的一些州郡缺牛耕地,官府組織農民自己到江浙一帶購買,並提供貸款:“每一牛,官借錢三千。”[3]每頭牛3貫,大概是當時的價格。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有詔在開封的朝廷各坊、監和開封縣西郭省莊,選購“純赤黃牛犢可備祭祀用者”,省莊人戶的每頭牛犢支錢3貫,坊監的每頭牛犢支錢2貫;至景祐五年(1038年),據三司言,祭祀選用的牛犢每頭支錢5貫。[4]表面上看,宋真宗時的牛犢價格,已等於或接近於宋太宗時成年牛的價格。但宋真宗時的牛犢是特殊毛、特殊用途,不同於一般牛犢,價格自然高;而且既是朝廷購買,按宋代的情況一般也會比市價高些。從景祐五年同類牛犢的價格則可以得知,20多年間已上漲了約1倍。大觀四年(1110年),“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5]一頭牛的價錢為5至7貫。宣和五年(1123年),兩浙收繳被掠奪的耕牛,以每頭10貫的價格買給了農民。[6]牛價持續上升,但多不過10貫。大約是宋徽宗時,許景衡有《墨牛圖》詩云:“一牛是萬錢值,墨指一作何紛綸。安得田家真有此,坐令四海無饑民。”[7]說明當時牛價一般是10貫左右。北宋時牛價也有達到100貫的事例,但那不是正常的市場價格,而是敲訛勒索的價格:“桐廬縣一民兼併刻剝,閭里怨之,盡詛曰:‘則必為牛。’一旦,果鄰村產一牛,旁分明題其鄉社、名姓。牛主潛報兼併之子,亟往窺之,既果然,亦悲恨無計。又恐其事之以價之。其民須得百千方售,其孤亦如數贈之。”來因分贓不均,協同作案的針工投案揭發說是他的字。[8]

南宋期,牛價大幅度上漲。一般價格為每頭100貫左右,居然比北宋末期增10倍。

紹興初,湖南諸州發生大饑荒,又值戰,“田萊不闢,米價翔踴。而二廣帥司閉糴,且耕牛出境。一牛值錢百千”即100貫,[9]是非常時期的價格。紹興三年(1133年),蘇州崑山農家的一頭牛犢,有人以20貫的價錢買走,但主家不同意,[10]說明實際價值更高。洪邁記載,福建建陽的一頭初生牛犢,可值10貫。[11]紹興六年(1136年),宣城人周紫芝言:“初,伯遠約以耕,而僕無牛,市一牛須百千”即100貫。[12]同年十月,都督行府言:“乞令提領江淮等路營田司於見寄養牛內,就近支三百頭付壽府,一百頭付濠州定遠縣。仰疾速計置,節次起發去……借給歸業人戶耕種,免納租課。候收成,與作五年還納,每牛一頭,止令納錢一百貫省。”[13]每頭牛100貫省即77貫足,還是官方的優惠價。乾初,鄂州一農民家的牛犢和牛,被人以300貫的價格買走。[14]則平均每頭150貫。而實際上牛犢價格一般為10到30貫,那麼主要價值就在上了,約值200多貫。乾四年(1168年),淮南地方官言:“竊嘗詢究淮上治田之,蓋每招一家(歸正人——引按),必首給錢百二十緡,以其二買牛,一為室廬、耒耜之資。是知淮上不惟人稀,牛亦艱得,計途之費,固應倍於內地,又緣經歷商稅,費亦寖重。”[15]以120貫的2/3買牛,就是80貫,這是淮南當時的牛價,加上了從外地購買的路費、商稅等費用,“固應倍於內地”。由此反映了當時內地牛價一般約為40貫左右,下降不少。宋孝宗時,鄂州民家的一頭牛病了,地方官員“貸錢三萬以買犢”。[16]則當地一牛犢的價格,大約是30貫。紹熙年間,退休在越州老家的陸游,曾打算買一黃牛犢騎乘代步,賣主索要的價格是20餘貫,陸游嫌貴,認為:“其費二萬有畸,作欄、蓄童,又在此外。遂一笑而止。”[17]沒有成。他還曾言:“萬錢近縣買黃犢。”[18]則是10貫也可以買到1頭黃牛犢。南宋中期,饒州有一頭“毛黑頭”的牛犢,“售於人,恰得二十五千。”[19]賣了25貫。

附帶了解一下牛的租賃價。宋代租牛普遍,但有價格的資料以糧食為多,在此僅舉其他兩例。

宋真宗時,廣德軍的祠山廟,將民間佈施的牛租賃給民戶,每年每牛輸絹1匹。[20]按當時1匹絹大約值1貫錢折計,平均每天不足3文,應該說相當宜。紹興六年(1136年),壽府、濠州定遠縣官方租借給歸業人戶耕牛,“候收成,與作五年還納,每牛一頭,止令納錢一百貫省”。[21]計每年的租價是20貫省,平均每天42文足,遠遠高於北宋時的租賃價。

《風雨牧歸圖》(南宋李迪)。

2.馬

作為最主要通工和作戰機載兵的馬,價格高於牛,但差價因馬匹質量不同而懸殊。

宋太祖時,有人在陝西華州以80貫錢買馬1匹:“於華州八十千買之,契券分明”。[22]宋太宗端拱年間,李覺上書指出:“國家所市戎馬,直之少者,匹不下二十千。往來資給賜與,覆在數外。”[23]政府購買周邊少數民族地區所產的馬匹,最低價格是每匹20貫。

宋真宗鹹平元年(998年),朝廷估定西北地區向少數民族買馬的價格,“每歲皆給以空名敕書,委緣邊吏擇牙吏入蕃招募詣京師。至則估馬司定其直,三十五千至八千凡二十三等。其蕃部又有直者,自七十五千至二十七千凡三等,有獻尚乘者,自百一十千至六十千亦三等”。[24]在西北邊疆地區招買少數民族的馬匹,每匹自8貫至35貫,分23等,每等差價1貫左右;有少數民族人士直接馬者,每匹自27貫至75貫,分3等;有獻可供皇帝乘騎者,每匹自60貫至110貫,也分3等。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靈州的廝鐸督及潘羅支男失吉派遣使者到開封貢馬,其中“廝鐸督馬三匹,估直百七十貫;潘失吉馬三匹,百一十貫”。[25]廝鐸督所貢馬每匹價值56貫餘,潘失吉所貢馬每匹價值36貫餘。天禧二年(1018年),並代走馬承受張永和等向朝廷請示:“幷州勇馬社軍每人置馬一匹,直錢四十五千,官止給十千,望稍增其數。”[26]在河東路幷州買馬,1匹直錢45貫。

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朝廷再次調整的諸州買馬價格,透出以買馬的錢數:

《二馬圖》(南宋任仁繪)。

凡買馬等仗,自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有六等,每差以一,給其直。大馬自絹二十九匹端至十九匹端六等,每差以兩。牝馬自絹十六匹端至十一匹端六等,每差以一。舊馬價有以緡錢計之,為十等,自三十八千至十八千,每差以兩。[27]

原來每匹價錢自18貫至38貫不等。景祐四年,由於河北諸軍缺馬,群牧司於天雄軍、真定府、定、瀛、貝、滄州等地買馬,12歲以下馬按等級給直:“馬自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凡六等,其直自二萬五千四百五十至萬六千五百五十,課自萬三千四百五十至八千九百五十九,六等。”[28]最高價是25貫450文,最低價是16貫550文。元年間,朝廷括買民間馬匹,分4等,每匹支付25貫至50貫不等。[29]康定初,宋夏戰爭爆發,陝西用兵,但軍馬不足。朝廷詔令京畿、京東、京西、淮南、陝西路括市戰馬,“馬四尺六寸至四尺二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價格在50貫至20貫之間;康定二年(1041年),朝廷詔令河北州軍置場市馬,但按其要的標準買不到很多的馬,朝廷只好降格以並提高價格:第一等為28貫,第二等26貫,第三等24貫,第四等以下及牝馬,仍按原價,標準則自第二等以下依次少減1寸。[30]慶曆四年(1044年),有詔西北地區以外的有關州軍和開封府界,“巡檢兵校聽自市(馬),官償其直,毋過三十千”。[31]即開封府和內地負責治安的巡檢兵校,可以自己買馬,官方支付價錢,最高額為每匹30貫。意味著這些地方的馬一般價值30貫。慶曆七年,梅堯臣花30貫買了匹馬:“新駒三萬錢,頗舉蹄。”[32]嘉祐六年(1061年),群牧使宋祁說:朝廷在河東路的麟、府州買馬,原來分為5等:“第一等一十八匹端,至第五等各減一匹。”第一等馬可以用18匹絹購買,[33]至第五等依次各減1匹。來各減絹2匹,第一等馬當時只有16匹,“蕃漢興販人戶,別無利,致騍馬轉少”。要均牵三等以上各特添絹2匹,第四等、五等各特添1匹。[34]嘉祐年間,歐陽修在開封與人寫信說:“有人將一馬來,行亦,不見驚蹶,不知毛骨如何?雲要百千為定價,直否?”[35]要價100貫,是此所見的最高價。

治平元年(1064年),河東、陝西的廣銳、蕃落等地方部隊缺少軍馬,朝廷詔令他們可以置社購買,每匹官給錢30貫。“久之,馬不至,乃增直如慶曆詔書,第三等三十五千,第四等二十八千。”[36]仍採取提高價格的辦法,第三等升至35貫,第四等升至28貫。北宋中期的畢仲詢載:有人騎馬遇見一醫工李生,問騎馬者說:“君馬新市,其價幾何?”回答:“一百五十千。”[37]此馬價值150貫,當屬少見的良驥,價格打破了此100貫的記錄。

熙寧五年(1072年),僧成尋在開封買馬2匹,1匹價格是10貫,另1匹價格是9貫,加上稅錢815文:“馬二匹買,一匹直十貫,一匹直九貫,稅錢八百十五文,廿貫也”;又在鄭州買馬2匹:“賣馬二匹,直十五貫錢,本十貫今八貫,本九貫今七貫。路間飼馬,有多煩,仍賣了。”[38]1匹原來價格是10貫降至8貫,1匹原來價格是9貫降至7貫。

其價格比朝廷買馬宜的多,顯然所買不是軍用的戰馬,而是民用的普通馬。再者,官方大規模的買馬行,無疑也會造成臨時的缺,從而導致馬價上漲。如韓維言,宋神宗實行保馬法之,北方地區1匹馬的價格為20至30貫,來升至100貫。[39]熙寧八年(1075年),御史蔡承禧揭發:“聞知潁州孫永以馬一匹入市騏驥院,元直六十千,而請官直百六十千。”[40]則開封當時1匹馬的市價為60貫,而孫永竟能賣出160貫的罕見高價。

元豐四年(1081年),陝西買馬司“會計到每年本息錢共五十五萬六千八百八十八貫六百一十八文省,計買馬二萬一千三百二十八匹。”[41]每年用錢556888貫618文省,買馬21328匹,每匹26貫省,計20貫20文足。如果買的是上京的好馬,則每匹約30貫以上:元豐五年,提舉陝西買馬監牧兼同提舉成都府利州秦鳳熙河等路茶場公事郭茂恂奏:“問得舊券馬上京馬價甚高,每匹大約不下三十貫。”[42]元豐五年,這裡買馬的價格是:自高4尺7寸至4尺1寸分7等,價錢自32貫至16貫。[43]同年,河東路麟、府州的和市馬價是每匹25貫:“每匹官給錢二十五千。”[44]元豐六年,提舉河東路保甲王崇拯,建議本路訓練保甲騎馬,“依麟府路和市為價,每匹官給錢二十五千,責令買及格馬”。[45]麟府地區的馬價大約是每匹25貫,和上年同一價格。

元豐七年,朝廷調發北方戶馬供應西北軍隊,其中屬於私買者分三等支給價錢:上等30貫,中等25貫,下等20貫。[46]同年七月,“同管西京(應為京西——引按)路保馬呂公雅言:奉手詔聞本路保馬極苦難買,眾既爭市,價亦倍貴,至駑者不減百千”。[47]下等馬也可以賣到100貫以上,雖然也是市場價,卻是在官府政治高下不得不搶購以完成任務的非市場行為,比平常的價格翻了一翻。

同年,知樞密院韓縝委託知石州燕復買馬1匹,在石州買時為絹40匹。到開封,韓縝先以銀10兩償付裡費即運費,又償以山東絹80匹;侍楊嵩在西北得1馬駒,打算賣掉籌集路費,韓縝託人以30貫買下。來發現“馬不可乘,又患疥瘙”。意返還。[48]元豐八年,韓維上書言:由於保馬法的實行,“昔時一馬直錢三二十千者,今貴至百千矣”。[49]馬價由20餘貫增至100貫。

宋哲宗時,官方購買西北少數民族的馬,“其馬及官格尺者,不下四五十緡”。[50]格馬每匹40貫至50貫。

宜涼,所以主要產於北方,南方地區其是東南地區不多。歷史入南宋,北方被金人佔領,軍馬的主要來源斷絕,官方只好依賴西南四川和廣西少數民族地區的馬。正如陸游有詩所云:“國家一從失西陲,年年買馬西南夷。瘴鄉所產非權奇,邊頭歲入幾番皮。崔嵬瘦骨帶火印,離立風吹。”[51]這一背景,就註定了馬匹質量的下降和馬價的增。再者,宋政府買馬有意抬高價格,另有政治意圖,目的在於以此羈縻籠絡西南少數民族貴族。

正是因此,西南地區的馬價增數倍。建炎元年(1127年),國破重建之際,嚴重缺馬。朝廷有詔除了文臣許養馬1匹外,其餘官吏士民之有馬者,一律赴官方,地方官將馬分為3等支付價錢,高4尺6寸者為上等,價錢100貫,以下遞減。[52]紹興二年(1132年)廣西經略安司報告說:“近年以來,馬價湧貴,比年時已過四五倍。”[53]廣南地區所產的小馬,南宋初,每匹值10餘貫:“嶺南自產小駟,疋直十餘千。”[54]紹興二年,朝廷在廣西買馬,馬高4尺7寸者值45貫,4尺1寸者值13貫。“然蠻馬駔駿者,在其地或博黃金二十兩,行四百里。”[55]最昂貴的馬價值黃金20兩。紹興三年,朝廷在廣西的少數民族地區買馬,每匹約20貫,但加上為鼓勵其賣馬所賞的銀、絲織品等,則每匹實際花費約90餘貫。[56]紹興五年,朝廷在討論廣西買馬時,宋高宗說:“昨計算餘杭監牧一歲支費,無慮二萬緡,自可收買戰馬百五十匹。”[57]可知在廣西買馬,總費用大約每匹133貫餘。紹興六年,湖南的少數民族貴族願向朝廷獻馬20匹,“馬直不至二百萬錢”,[58]平均每匹將近100貫。洪邁記載,大約在南宋初,成都有人用100貫(鐵錢)買了1匹鼻黑馬:“鄉人在坐,新得一馬,黑鼻。楊曰:‘以此馬與我,君將不利。’客恚曰:‘先生恃有術,奪吾馬。吾用錢百千,未能旬,而可脅取乎?”[59]紹興三十年,官方在廣西“若買千騎,且以中價計之,亦不下十餘萬緡。”[60]平均每匹100餘貫。

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言:“朝廷每歲於川、廣收買戰馬計綱起發,每匹不下三四百千,”所言包括買馬和運輸費用;而在兩淮買馬,“每匹通不過二百千,”[61]每匹200貫。第二年臣僚報告說,四川茶馬司在少數民族地區買馬,費盡了心思:“說番羌,於價外增支犒錦彩、酒食之類,每匹不下用茶七馱、準絹七十匹,並部押一行官兵資賞券,馬一匹約銅錢三百貫文。”[62]各種費用加起來,每匹馬約銅錢300貫。乾二年(1166年),四川宣使吳璘上奏:“本司又得旨買發馬五百匹,每匹價錢止是二百餘貫。”[63]四川收買發朝廷的馬,每匹200餘貫(鐵錢)。淳熙八年(1181年),朱熹彈劾台州知州唐仲友,其中一條是,有人向其屬行賄,了“馬一匹,連鞍直錢一百貫”。[64]馬價無疑在100貫以下。淳熙十四年(1187年),四川安制置使趙汝愚言:“牽到馬五匹,約價錢一千。”[65]每匹價值200貫紙幣。淳熙十六年,有官員的調查報告指出:從川、廣發綱馬至臨安,連同買價、運費,每匹不下500貫;而“比年京西民間產馬蕃盛,其間中披帶者極多,如上駟市直不過二百緡”。[66]京西民間所產的良馬,價錢每匹不過200貫。宋孝宗時,辛棄疾曾用5萬貫於廣西買馬500匹:“以緡錢五萬於廣西買馬五百匹”,[67]則是100貫1匹。淳熙時的廣西蠻馬極優良者,價格超過了西北馬,1匹價值黃金數十兩;溪峒間有一種淡黃馬,高僅4尺,耳小如人手指,目大如吊鈴,極為捷,曾有峒官用黃金100兩從蠻王那裡買一病馬,醫治痊癒,蠻王又想以黃金200兩買走,卻遭到了拒絕。[68]屬於特殊馬的特殊價格。

慶元元年(1195年),茶馬司報告:“已得指揮,令殿司於襄、漢州軍收買土產馬二百五十匹,用價錢,先於總領所借支,卻令茶馬司於拖下綱馬所管錢內對數還。照得邊場買馬,每匹錢引一百三十四半,其殿司每匹約一百五十。”[69]在邊防地區買馬,價錢是每匹紙幣134貫餘到150貫之間。嘉泰三年(1203年),樞密院的報告中說:“江陵副都統制司每歲截廣西綱馬錢二萬貫,收買土產馬。據申到去年分已買馬四百匹,每匹五十餘貫。竊慮所買馬,間有不及格尺或齒老病患,不堪披帶。訪聞民戶將堪好壯闊及格尺土產馬,往外處就高價出賣,誠為可惜。”朝廷詔令:“湖廣總領所樁管會子內,支二萬貫付江陵副都統制司,貼助收買土產馬使用一次。每匹以一百貫為率,並要及格尺,齒、堪披帶。”[70]原來在湖北以50餘貫會子買到的當地馬,多有老弱病殘,朝廷於是將價格翻番,以每匹100貫會子購買1匹格的馬。嘉定十五年(1222年),樞密院言:“昨降官會一萬貫,付濠州收買土產馬。據申到,已節次買到戰馬七十九匹。更乞科降會子一萬貫,接續收買。”[71]濠州等地的馬價是會子126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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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

宋代物價研究(出版書)

作者:程民生
型別:機甲小說
完結:
時間:2024-06-08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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